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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年代,摇滚乐横扫乐坛,英国音乐风靡美国。当时全世界年轻人对于支持“披头士”还是“滚石乐队”,划分成两派,因为这支乐队代表着欣赏者完全不同的个性。这两支传奇乐队从来没有公开承认过他们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,但他们对于“流行排行榜”榜首位置的激烈争夺,却是有目共睹的。究竟哪支乐队是赢家呢?其实虽已过去半个世纪,争论仍在继续。
作者:唱片专家 Jeroen Hamelink
“披头士”获胜论
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一条事实是:“披头士”出道更早,虽然只是早了几个月。这样看来,其他任何和他们风格相似的英国乐队,都只能算是跟风者。披头是不仅成就了像
‘Love Me Do’和
‘Please Please Me’这样的超级流行单曲,更重要的是,“滚石乐队“创立之初只是一至无名而运转艰难的新乐队,
正是由“披头士”的成员约翰·列侬和保罗·麦卡特尼为他们创作的单曲“I Wanna Be Your Man“,让他们一举成名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“披头士”甚至可算作是“滚石乐队”的精神父母。
毫无疑问,两支乐队在1965年到1970年间,对于“全球金曲排行第一”宝座激烈的争夺,互有胜负,但从1967年开始,滚石乐队受到了抄袭“披头士”创意的指责,如滚石的 ‘Their Satanic Majesties Requests’被指明显抄袭了披头士的 ‘Sgt. Pepper’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’。事到如今,可以“盖棺定论“:“滚石乐队“从没有取得“披头士“那样的“世界流行音乐史上的标志性地位“。”披头士“这个地位使他们可以和猫王,麦克杰克逊等人相提并论,但”滚石“还做不到,这点应该是没有争议的。
“滚石”获胜论
有时,人们倾向于同情弱者。
“滚石乐队”一直以来,以“最坚强的芝加哥派摇滚“形象示人(虽然,他们并不是真的来自芝加哥)。他们把“披头士”视作一支伟大流行乐队,但强调“滚石”风格不同。也许,“滚石“在音乐界没有”披头士“一般的革命性地位,但他们的高产活跃时期从1963年一直到1981年
,比“披头士”几乎长一倍。相比之下,“披头士“很快就散伙了。
米克·雅格和凯斯·理查斯两人从1965年的“I Can't Get No Satisfaction“开始联合作曲,标志着“滚石“的转型。“滚石“由此成为一个独一无二的,既借鉴所有既成音乐流派,又保持自己摇滚特色的“万花筒”式乐队。在整个70年代,他们吸收融合了“雷鬼乐”,“爵士风”,“迪斯科“,”灵魂乐“等等一系列时兴音乐风格的精髓,但又从未对传统摇滚风格作出妥协,这样看,他们是集百家所长,正是通过糅合的方法为“摇滚乐”不断注入新的活力。
虽然有时自称”反披头士“,滚石实际上从来没有真正走出”披头士“的阴影 -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,他们塑造并坚持了“管不着别人怎么看”(“don't give a f**k")的“摇滚精神“,影响着50年之后的今天,就凭这一点,便是十分可敬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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